您的取证将以英语进行,并由一名法庭口译员协助。Western Reporting Services会在预约取证时一并安排口译员。
本指南译自2026年10月1日更新的英文版本。如两个版本有任何不一致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请始终优先遵循您律师的指示。 阅读本指南的英文版 →
简要版本
取证(英文称 deposition,即宣誓作证)是在庭审之前、法庭之外、在宣誓下作出的证词。律师向证人提问,证人回答,一名持证法庭速记员逐字记录,以便事后有一份书面笔录。房间里没有法官,也没有陪审团。取证通常在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或法庭速记公司的取证室进行,或通过视频会议进行。
取证是证据开示(discovery)的一部分,这是诉讼中的一个阶段,各方在任何人站上法庭之前,先了解对方证人知道些什么。律师用取证来查明事实、把证人锁定在某一版本的事件经过上、评估证人给人的印象,并从可能无法出庭的人那里收集证词。
取证与出庭作证有何不同
宣誓是一样的,说真话的义务也是一样的。其他几乎一切都不同。
- 没有法官。异议被记入记录,除有限例外情况外,证人照样回答。如果证词日后在法庭上使用,由法官届时裁决。
- 没有陪审团,也没有旁听者。房间里有律师、证人、速记员,有时有录像师或口译员,偶尔有当事方代表。
- 发问律师通常代表对方,有很大的自由度询问任何可能引出相关证据的事情,范围比庭审中允许的更宽。
- 节奏由提问者掌握,而不是由法院日程决定。取证可能很短,也可能占满一整天,有些情况下还会择日继续。
- 产出的是一份笔录,而不是裁决。取证当天不会作出任何决定。笔录以及录像(如有)成为日后可以使用的证据。
取证室里有哪些人,各自做什么
取证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安静、规模更小。以下是在场的人员。
- 证人,也称被取证人:在宣誓下回答问题的人。证人可以是诉讼当事人、雇员、目击者、主治医生或专家。
- 发问律师:进行取证的律师,通常代表对方当事人,提出大部分问题。
- 辩护方律师:证人自己的律师,或者提供该证人的当事方的律师,可以对问题的提问方式提出异议,并可在最后提出补充问题。
- 法庭速记员:一位持证的中立专业人士,主持宣誓,以速记方式记录每一个字,标记证物(exhibit),并在之后制作并认证笔录。速记员不为任何一方工作。
- 法律录像师,当取证进行录像时:操作摄像机,宣布记录何时开始和停止,并制作经认证的录像,日后可与笔录同步。
- 口译员,当证人以另一种语言作证时:经过宣誓且中立,口译每一个问题和回答。
- 偶尔还有当事方代表,例如保险理赔员或公司高管,只旁听不发言。
法庭速记员是取证室里唯一一个职责仅为准确的人。其他每个人都有立场。
取证如何展开
所有人就座后,法庭速记员(如有录像师则由录像师)在记录中陈述日期、时间、案件和出席人员。速记员主持宣誓。律师可以把约定(stipulation)记入记录,即关于证物如何处理或证人事后是否审阅笔录的协议。然后发问律师开始提问。
问题通常从背景开始,逐步转向有争议的事件。文件交给证人,由速记员标记为证物,并加以讨论。任何一方律师都可以要求暂停记录以便休息,速记员记下记录停止和恢复的时间。发问律师问完后,辩护方律师可以提出补充问题,发问律师也可以就此再提问。随后速记员结束记录。
记录开着时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进入笔录,包括说错重来、打断和旁白。这就是“逐字”的含义,也是证人被告知要出声回答、一次只有一个人说话的原因。
宣誓与记录
法庭速记员主持的宣誓与在法庭上所作的宣誓具有同等分量。在此宣誓下作出的证词是宣誓证词,明知虚假的证词会带来同样的后果。
记录就是速记员的速记笔记,速记员将其转译、编辑、校对并认证为笔录。笔录末尾的速记员证明书证明它是对程序真实、准确的记录。如果取证进行了录像,录像师另行认证录像;书面笔录仍是正式记录,二者可以同步,使证词在庭审中播放时文字在下方滚动显示。
取证需要多长时间
取决于证人和案件。有些取证需要一小时。复杂案件中的当事人或专家证人可能占满一整天,有些经协议或法院命令延续到第二天。许多司法管辖区的法院规则对取证时长设有默认上限,各方也可以约定不同的安排;您的律师知道您的案件适用什么规则。证人应把整天空出来,不要安排其他事情。
笔录事后会怎样
取证之后,速记员制作经认证的笔录,通常在标准周期内完成,如有截止期限可以缩短。订购笔录的律师通过速记公司的安全门户收到笔录,并附有证物。在许多案件中,证人有机会在规定期限内阅读笔录,并在勘误表(errata sheet)上注明更正;即使注明了更正,原来的回答仍是记录的一部分。
从此笔录就存在于案件之中。它被引用于动议,用于准备其他证人;如果案件进入庭审,则用于唤起证人的记忆、质疑作出不同证词的证人,或者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,代替现场证词被宣读或播放。这就是为什么在安静的会议室里谨慎作证很重要:那可能就是陪审团听到的证词。
可打印的核对清单
取证一览
供证人或新入行的律师助理参考的要点。以您律师的指示为准。
它是什么
- 宣誓证词,在法庭之外、庭审之前,由持证法庭速记员逐字记录
- 证据开示的一部分;当天不作任何决定
- 没有法官或陪审团;异议被记录,通常仍需回答
它产生什么
- 一份附有证物的经认证笔录,如有录像则还有经认证的录像
- 视案件适用的规则,证人可能进行审阅和勘误
- 可能被引用、用于质疑或在庭审中播放的证据
常见问题
- 取证和上法庭一样吗?
- 不一样。宣誓相同,但取证在会议室或通过视频会议进行,在庭审之前,没有法官或陪审团在场。取证当天不作任何决定;它产生一份日后可能使用的笔录。
- 我必须参加取证吗?
- 如果您是案件当事人,或已被依法送达传票,一般来说是的。不到场可能带来严重后果。如果您对是否必须参加有疑问,请及时咨询律师。
- 我可以带自己的律师吗?
- 可以。非当事人的证人可以带自己的律师,当事人几乎总是有律师代理。律师可以对不当问题提出异议,并在休息时为您提供建议。
- 法庭速记员为谁工作?
- 不为任何一方。法庭速记员是中立的持证专业人士,唯一的职责是准确的记录。速记公司通常由进行取证的一方聘请,但速记员的职责是对记录负责。
- 会有摄像机吗?
- 有时会。取证通知书会说明取证是否录像。录像时,法律录像师操作摄像机,宣布记录何时开始和停止,而书面笔录仍是正式记录。
- 我该做什么准备?
- 与您的律师会面,只审阅律师挑选的文件,睡个好觉,并阅读我们关于如何为取证做准备的指南,其中附有可打印的核对清单。
本指南是一家法庭速记公司提供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程序因司法管辖区和案件而异。请遵循您律师的指示。
